1日,記者從環保部門瞭解到,《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将於3月1日起施行。青島将盡快拟定配套實施細則,出台揚塵排污收費制度。目前市北、李滄和城陽環保分局已成爲試點單位,率先開征揚塵排污費。 《辦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揚塵污染環境監測制度,建立揚塵污染環境監測網絡,加強對大氣顆粒物濃度和道路積塵負荷的監測監控,定期公布揚塵污染狀況的環境信息。 《辦法》要求,可能産生揚塵污染的單位,應當制定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制度和防治措施,達到國家規定的标準。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制,採取遮蓋、圍擋、密閉、噴灑、沖洗、綠化等防塵措施,施工工地内車行道路應當採取硬化等降塵措施,裸露地面應當鋪設焦渣、細石或者其他功能相當的材料,或者採取覆蓋防塵布或者防塵網等措施,保持施工場所和周圍環境的清潔。在城鎮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保持車容整潔,不得帶泥帶灰上路。運輸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物料的車輛應當採取篷蓋、密閉等措施,防止在運輸過程中因物料遺撒或者洩漏而産生揚塵污染。 “市北、李滄、城陽環保分局已成爲試點單位,率先開始征收。”據青島市環保局工作人員介紹,這項規定已取得瞭實效,以環保城陽分局爲例,2010年在全市率先試點並開始在3家水泥攪拌站企業征收3萬餘元揚塵排污費的基礎上,2011年又進行瞭有益嘗試,面向14家企業開征瞭18.2萬元的揚塵排污費,主要涉及水泥攪拌站及生産工藝産生粉塵的工業企業。通過征收揚塵排污費取得瞭實效,促進瞭這些企業採取圍擋、灑水、噴淋等有效措施,自覺控制揚塵排放。 |